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积极响应党中央、教育部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成 员:学科专业负责人及学科专家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
秘 书:招生干事
招生办公室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20
联系电话:029-88201480
2、纪检督查小组
组 长:纪委书记
成 员:纪委委员,不少于2人。
监督办公室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20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1480
3、复试专家小组
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具体负责综合面试工作。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120个,统考生招生计划如下表:
类型 |
招生学科 |
招生方向 |
统考生招生计划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080300 光学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8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
01光电信息工程 |
3 |
02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 |
27 |
03现代产业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 |
1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
01光电信息工程 |
4 |
02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 |
4 |
03现代产业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 |
6 |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要求
代码 |
招生学科/专业领域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80300 |
光学工程 |
295 |
40 |
60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01-03方向) |
295 |
40 |
60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04方向)非全日制 |
295 |
40 |
60 |
达到一志愿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请进入QQ群,群号:756725979
并按照要求及时间节点填报信息。
五、资格审查及复试报名
请具有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的考生填写以下问卷(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https://www.wjx.cn/vm/P7Re0za.aspx,考生应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封面及含姓名的内页扫描件(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扫描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扫描件(均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5)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7)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
(9)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0)能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各项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四六级、竞赛获奖、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成果取得时间为本科期间。
说明:资格审核的同时也进行复试报名,发现证件不符和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办法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心理健康测评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能力采用面试形式;心理健康测评考生自行进行。
1、专业知识笔试
(1)专业知识笔试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1:00(请考生于3月28日前在我院网站查询考场安排。)
(2)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
(3)专业知识笔试内容:(相应的参考书目请查看招生简章)
a) 光学工程:9051激光原理;9052红外物理(二选一);
b) 电子信息(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9051激光原理;9052红外物理(二选一)
注意事项:请参加笔试的同学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一旦发现替考或作弊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总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请考生务必于8:15到达面试考场)
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西大楼三区
面试分组名单请在西大楼III-420招生办公室门口或面试考场门口查询。
注意事项:请参加综合面试的同学携带身份证,面试前请向复试小组秘书出示以便核对身份,一旦发现替考,立刻取消录取资格。
3、心理测评
考生登录心理测评网站:https://xlzx.xidian.edu.cn/user/login.do,进行心理评测,作为复试录取参考。测试截止时间为3月26日,逾期将无法进行评测。请自行进行测试,未完成者,一律不予录取。
详细流程请查看附件《学生心理测试操作流程》。
4、诚信评判
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评判,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健全举报制度,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审核和甄别力度,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七、总成绩折算方法
1、复试成绩
复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权重占比为50%,总成绩折算办法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5
3、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成绩(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或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与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测评作为复试参考。
八、调剂
我院具体调剂政策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官网。
九、录取
1.严格按照总成绩折算办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专业方向排序,择优录取。复试结束后会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结果。
2.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在中国研招网申请调剂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锁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体检
体检工作一般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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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