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科研创新,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师赴国内重点研究机构、企业挂职锻炼的规定》(西电人〔2015〕77号),现开展2017年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指标

2017年计划选派30人前往国家大中型重点企业和国内知名科研院所进行挂职锻炼。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平台建设的分布情况,结合各单位实际,对选派指标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二、选派要求

1.挂职单位主要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服务的国家大中型重点企业和国内知名科研院所。

2.选派人员原则上应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研究方向与挂职期间从事工作具有较高的契合度,并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派出。

3.挂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如因工作需要,经学院与挂职单位同意,可延长6个月,挂职时间最长不超过18个月。

4.挂职期间在挂职单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3。

三、选派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有意向的教师根据本年度教学、科研等工作时间安排,结合研究方向,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联系拟挂职单位,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系所。

2.所在单位确定拟选派人选。各系所根据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情况,推荐拟选派人选报学院审批。学院按照本年度分配指标,结合教师申请挂职单位层次和研究方向,按照一定的程序择优遴选,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学校审批。

3.学校公示和审批。学校统一对拟选派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行文公布选派人员名单。

4.签订协议。各学院与挂职单位、选派人员三方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协议书》(附件4),报人事处备案。

四、有关说明

1.经学校审批派出且挂职期满回校的教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挂职锻炼专题报告会,经专家认定在科技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在职称评审中可替代一年出国经历。

2.学校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挂职企业进行联络,对选派人员挂职期间的工作、生活等情况进行了解。

3.挂职结束后,选派人员持相关票据前往人事处岗位聘用科报销挂职锻炼期间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省外4500元,省内1200元。

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择优遴选本年度拟选派人选,并于4月30日前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人员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岗位聘用科。相关表格请在人事人才信息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联系地址:南校区行政楼Ⅰ区413室岗位聘用科

联系电话:81891779

附件1 2017年度教师挂职锻炼选派名额分配情况

附件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

附件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人员汇总表

附件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协议书

人事处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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