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请各科研干事将此文件转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并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4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科学研究院邮箱kxy@xidian.edu.cn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上一篇:【通知】关于“五一”劳动节之后更改作息时间的通知

下一篇:【通知】关于“五一”及节后通勤班车运行时间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