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物理与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立新

副组长:邵晓鹏 林波

成 员:曾晓东 张建奇 张民 韩一平 赵小燕 张琳

招生办公室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19

联系电话:029-88202554,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558

二、复试专家小组

每个复试专家小组5人,其中至少一人具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

每个复试专家小组设一名专职秘书。

光学工程及光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复试专家小组组长:曾晓东

物理电子学及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复试专家小组组长:张建奇

无线电物理及等离子体物理复试专家小组组长:郭立新

光学复试专家小组组长:韩一平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

四、复试资格

1、初试分数要求

2、“优研计划”考生初试分数要求

五、资格审查及复试报名

参加此次资格审查与复试;2015年度“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录取考生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与复试 ;2015年度“全国校园行优研计划”录取的考生需要参加此次资格审查与复试.;第二志愿调剂生需要参加此次资格审查,不需要笔试,仅需要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试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资格审查及复试报名地点:北校区西大楼Ⅲ-421

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及复印件1份。

(2)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高职高专学历的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还须提交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5)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名单学院会通知到考生,未接到通知的考生不用提交)

(6)在职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7)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它材料。

说明:1、资格审查的同时也进行复试报名,发现证件不符和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

2、申请调剂的考生也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及复试报名,复试结束后,发现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复试办法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两部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1、专业知识笔试

(1)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1:00

(2)地点:等待通知(复试报名时通知考生)

(3)笔试内容:(相应的参考书目请查看招生简章)

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9051激光原理;9052红外物理(二选一);

无线电物理与等离子体物理:9072电动力学、电磁场与电磁波

光学:9073波动光学

(4)注意事项:请参加笔试的同学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一旦发现替考或作弊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5)2015年度“全国校园行优研计划”录取的考生需要参加笔试,第二志愿调剂生不需要参加笔试。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潜力。

(2)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无线电物理/等离子体物理面试组:3月25日下午14:00开始,西大楼III-412(请考生务必于13:45到达面试考场);

光学工程面试组:3月25日下午14:00开始,西大楼III-421,(请考生务必于13:45到达面试考场)

物理电子学面试组:3月25日下午14:00开始,西大楼III-416,(请考生务必于13:45到达面试考场)

光学面试组:3月25日下午14:00开始,西大楼III-405,(请考生务必于13:45到达面试考场)

(3)注意事项:请参加综合面试的同学携带身份证,面试前请向复试小组秘书出示以便核对身份,一旦发现替考,取消录取资格。

(4)2015年度“全国校园行优研计划”录取的考生需要参加面试;第二志愿调剂生需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占50%。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

复试权重为5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本专业初试成绩最高分)×50%×100+复试总成绩×50%

3、复试中,笔试、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5、将初、复试成绩以及量化后的总成绩公示十天,无不良反映后,严格依照总成绩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八、调剂

1、我院各专业均有少量的第二志愿调剂名额,要求调剂考生须本科毕业于且第一志愿报考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四年本科毕业且获得了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需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并且,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分数需满足A类地区国家线。

有意向的调剂考生,请登陆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在调剂平台上向我校提出调剂申请,我院会及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注意:面试结束后,学院会在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上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接到通知的考生在4个小时内登录调剂平台确认,否则不予录取。

咨询电话:029-88202554

九、体检

1、体检时间:3月24-3月25日上午7:00-12:00

2、地点:北校区校医院

3、体检项目与费用47元:

1)一般项目 20

(含内、外、五官、视力、辨色力、听力、身高、体重、血压等)

2)心、肺透视 8

3)肝功十项检查 19

(谷丙转氨酶、白蛋白(A)、球蛋白(G)、直接胆红素、 总胆红素、 总蛋白、间接胆红素、白/球比)以上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陕价行发【2011】175号)。

4、体检要求

1)体检表请体检时在校医院缴费领取。

2)为了便于汇总体检表、化验单,请务必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请提前准备好一张一寸照片。每份体检表、化验单上请如实填写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学院、专业、联系电话、既往史、家族史等。不按要求填写者后果自负。

3)体检当日早晨空腹抽血化验肝功能。

4)体检项目不分先后次序,体检时请自觉排队,遵守纪律,不要大声喧哗。

5)体检结束后,请检查体检表上的项目是否漏项,确定无误后将体检表交到医院收表处。

6)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返回研究生院。

十、录取

实行择优录取的原则,初步定于2016年3月29日公示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结果。

十一、收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标准及缴纳方式按研究生奖助办公室发布的相关政策执行,请各位考生随时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公示考生奖助金等级。

附件: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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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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