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项目申请人: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index.html,请各位项目申请人务必在申报时,仔细阅读。

二、项目申请新政策

1.2016年所有申请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没有基金管理系

统(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学院科研干事申请开户(请各位申请人尽可能使用学校邮箱,尽量不用hotmail、gmail、sina、163等)。由科研干事注册后,申请人邮件会收到激活登录帐号的相关信息。请申请人完善个人资料,已有账号可以继续使用,所有人员的账号终身有效;

2.申请书中的成果部分,要求通过成果在线填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申请人尽快完善自己及团队成员的成果,包括论文、专利等;

3.申请书填写过程中,请各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人使用唯一身份证件。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获得项目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

4.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如有合作单位单无经费分割,请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

经费说明: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按照新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项目申请人应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客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学校将组织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因预算调整相关规定十分严格,请项目申请人在编制预算时,充分考虑一下要求:

1.仪器设备费、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只能调减,不能增加;

2.会议费、差旅费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费用可调配使用,但不能超三者总额;

3.会议费、差旅费、出国费、外宾接待、专家咨询费等预算、支出标准按国家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

间接费用申请人不用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项目资助后,由基金委统一拨入学校,学校统一分配使用。

5.非我校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内容含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有人事部门盖章),同时要经学校书面同意。所有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并且随申请书报基金委;

6.博士后申请时需提供学校同意申请的函,盖好学校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格式见附件3);

7.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细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2014年度和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6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9.上传的电子申请书必须是正式的版本,水印为:“NSFC+年度”,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10.其它事项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

三、申请项目类型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非涉密项目,申请书中切勿出现任何涉密信息!

2.自201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对各依托单位建立信誉等级,作为间接费用拨付的依据。因个人不端行为等原因影响学校信誉评级的,学校将依据相关办法追究相关学院和个人的责任,请各学院严格审查,确保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

五、申请书提交事项

1.2016年3月1日-3月4日,计财处集中时间统一对2016年新申请的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请申请人打印《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到计财处(计财处二楼科研财务科)进行审核和咨询。因项目一旦获得审批,《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不能再进行调整,请大家认真对待。

2.各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

3.请个人对照《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见附件2)与3月8日前完成自查;

4.2016年3月8日,学院统一收集申请书,3月9日下午前,各学院统一提交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和《××学院2016年国家基金申报清单》以及学院承诺书(见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至科研院基础科研管理办公室,科研院不受理个人申请;

另外,部分类别(国家重大仪器项目等)项目申请书需要盖计财处签章的请提前盖好计财处章后再提交学院。

5.2016年3月10日—15日,科研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核;

6.2016年3月16日,科研院整理上报材料、加盖公章,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六、相关网址及联系电话

1.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

3.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4.学校科研院联系人:刘艳妮,电话:88202837

学校计财处联系人:谢卫红 ,贺华宁,电话:88202721

附件

附件1:××学院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清单

附件2: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

附件3:学院承诺书

附件4:学校同意博士后申请项目的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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