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5〕组字8号)要求,现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各学院、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及其他相关部门。不限名额。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包括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经由学校评审组专家审定并进行校内公示后上报。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20151210日前,各推荐单位将《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版二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北校区办公楼318),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所有拟推荐的候选人由学校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人选后,再报送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一)书面推荐材料报送到科研院综合办(北校区办公楼318)。包括: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之前已报送科研院),复印件2份(1份复印件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 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每项1份,著作附样书1本(套)。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前7名或主要贡献者前7名,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应附有检索、引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证明材料,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二)电子推荐材料发送至bjwang@xidian.edu.cn。包括:

1. 《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

2. 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照各一张(应为 JPG格式);

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 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

五、注意事项

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省科协开展科普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蓓金 于海涛

电 话:029-88203108

电子信箱:bjwang@xidian.edu.cn

附件: 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第十一届)

科学研究院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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