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级硕士研究生缴费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和财务规定,现就其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医保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学费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西电研〔2014〕37号)规定,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录取/学位类别

学费标准

缴费年限

本次缴费

学术型

0.8万/学年

按实际在籍年限计算

0.8万

专业型(除MBA、MPA、软件工程)

注:MBA、MPA、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学费事宜,请咨询相关学院。

2.住宿费

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物理与6163银河net163am、微电子学院硕士研究生在北校区住宿,首年住宿费统一收取1000元,入校确定住宿标准后,多收部分自动充缴第二年住宿费或退还本人;其他学院新生在南校区住宿,首年住宿费统一收取1200元。

3.医保费

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国家大学生医保政策(定向考生若在其单位未办理医保,亦可在学校办理),费用按三年一次性收取(共60元)。

二、缴费流程

1.未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的考生,必须在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一层,咨询电话:029-88264559)用本人身份证件开立中国银行借记卡。

2.2015级硕士研究生须在7月5日之前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医保费足额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

3. 7月7日,学校委托中国银行统一代扣首年学费、住宿费及医保费。(“代扣”即考生在借记卡内预存足额款项,无需考生其他操作,银行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自动扣除相应数额款项)

4. 7月9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缴费情况,网址:http://gr.xidian.edu.cn/ 咨询电话:029-88202304。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用本人身份证到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开立借记卡,在他行办理的无法代扣

2.学费、住宿费及医保费须足额缴纳,不足额的款项不被受理,跨行汇款的考生注意另交汇款手续费。

3.医保费三年共60元与学费、住宿费同时收取,不愿参保者开学后两周内到医保办(校医院四楼)登记退费,医保办咨询电话:029-88201871。

4.外地推免生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当天至财务处刷卡缴费(各行银联卡均不收取手续费),持缴费发票办理入学手续;已经缴纳学费的同学在开学报到当天至各学院领取缴费发票,办理入学手续。

四、绿色通道

1.“绿色通道”面向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缓交学费、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咨询和办理等服务。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的研究生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绿色通道”审批表》(附件1),连同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附件2),于报到当天交至各学院审核;

3.已申请并获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携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绿色通道”审批表》(附件1)、贷款合同和贷款回执,于报到当天交至各学院审核;

4.通过学院审核的同学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绿色通道”审批表》至“绿色通道”咨询处领取《绿色通道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

5.已申请并获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如果贷款总额高于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总额,仅需要持《绿色通道通知单》至财务处缴纳医保费(60元),并在《绿色通道通知单》上盖章即可,待贷款到校后补交学费和住宿费;如果贷款总额低于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总额,则需持《绿色通道通知单》至财务处先补交差额部分和医保费(60元),待贷款到校后缴清费用;

6.计划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暂缓缴纳学费,但需要至财务处缴纳住宿费(南校区1200元/年,北校区1000元/年)和医保费(60元),待贷款到校后补交学费;如届时延迟不交,取消学籍注册,按规定停发奖助学金。

7.计划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仔细阅读《研究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小贴士》(附件3),并参照其要求自行准备申请材料,开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申请贷款,贷款限额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入学前已申请并获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不能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8.因个人征信问题或已申请过其它贷款等原因导致银行审核不通过,无法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应于贷款审批结果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所欠学费,否则取消学籍注册,按规定停发奖助学金。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绿色通道”审批表

附件2.贫困证明

附件3.研究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小贴士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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