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2013-2014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高教生﹝2014﹞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选拔参加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任职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的专职辅导员,包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热爱大学生思想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工作得到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在所带学生中的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不断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知识储备,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近3年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论文1篇,所带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3.能够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要求;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和谐校园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二)十佳辅导员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辅导员的各项评选条件;

2.在履行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师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在所带班级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3.连续3年工作考核称职以上且优秀1次,在所带学生中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任辅导员期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公开发表论文3篇;

已获得往届全省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和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不在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辅导员自荐:辅导员要结合评选条件,总结梳理个人材料,认真填写登记表,向本学院自荐。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要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辅导员自荐情况,进行学生民主测评,择优推荐出本学院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人选,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将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学院推荐的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上报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

优秀辅导员名额:各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见附件1)。十佳辅导员在优秀辅导员人选中产生,最多可推荐1人。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评选活动,是提高辅导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学生工作队伍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

(二)请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1)和《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十佳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见附件2),并报送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十佳辅导员不超过5000字)。凡申报十佳辅导员者,应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支撑资料。

(三)登记表、个人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纸质版(均附电子版)须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核实并加盖公章,于9月12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

联系人:韩睿 联系电话:81891096

电子邮箱:xsgzc@xidian.edu.cn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十佳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1日

上一篇:【学工】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开学学生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科研】关于脉冲功率激光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