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进度安排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的要求,现就2010级本科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相关政策宣讲

根据中国银行要求,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手续采取现场宣讲、签字、盖章的形式进行,各项手续办理完毕,银行直接将协议整理带回。请相关学生务必本人到场办理,各处签字均不得代签。未按时办理手续的不再统一组织办理。

毕业前未办理完毕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毕业手续的,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二、时间安排

1.通信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物理与6163银河net163am数学与统计学院

软件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办理时间:2014年6月5日13:50

办理地点:D楼211教室

2.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微电子学院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办理时间:2014年6月6日13:50

办理地点:D楼211教室

三、学生需要携带的材料

1、请各学院相关学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按时参加:贷款合同、黑色签字笔、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办理贷款后身份证过期的学生,需带上新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开立还款用的借记卡及借记卡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就业协议书。

2、毕业前提前还款学生,需要毕业确认现场办理提前还款登记手续。

3、毕业后继续读研学生,在签署还款协议时,还需要办理展期手续。展期手续需准备的资料清单:展期申请书(辅导员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预录取通知书不予办理)、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上下排列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其中,展期申请书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在A4纸上手写,或粘贴在A4纸上。学生本人在展期申请书上签字,摁手印(要求使用右手食指并确保手印和姓名重合),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展期申请书参考模板可在学工处网站下载。学生资助办公室章子在办理现场加盖。

如录取通知书仍未发放,学生仍需按学校安排,先行签署还款协议。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携带相关资料,自行前往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签署展期协议,具体地址:长安北路9号(陕西省体育场东门对面),联系电话85362053,请直接上二楼个人金融部找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何经理。

学生贷款发放情况随通知发至各学院,以备学生查询相关信息。对贷款到账信息有疑问,可到行政辅楼一楼财务处学生事务大厅查询。

上一篇:【学校】关于2014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续保的通知

下一篇:【科研】关于征集中国-罗马尼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42届例会合作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