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课题组:

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教育部决定今年8月下旬开始进行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1. 所有申报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

2. 申报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推荐教育部推荐。

四、申报材料

1.请欲申报的课题组于2014年7月11日前将成果登记的材料(电子版及两份纸版)报送至科研院科研成果办(330房间),同时领取申报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随后可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填写与上传工作。

2.课题组需提交书面推荐书2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对于申请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0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五、截止时间

1.书面推荐书及电子版请于2014年8月21日报送至科研院科研成果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文群燕、许权利

联系电话:88202418

附件1: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

科研院

20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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