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辅导员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提高辅导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现就开展2014年辅导员业务培训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

本年度辅导员培训工作将继续遵循“知识与能力并举、理论与实践并重”原则,坚持以思想政治理论与学生工作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层次分阶段培训相结合、重点必修与分类选修相结合、学校组织与学院开展相结合的方针,采用模块化、菜单式课程,突出体验式和实践式教学,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高辅导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二、培训形式

1.本学期培训内容设置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心理健康、学工研修、理论学习等五个模块。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培训课程主要由学生工作处开设,有条件的学院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也可自主开设选修课程。

2.根据工作经历和需要不同,本次培训将辅导员分3个类别进行培训。A类:35周岁以上辅导员;B类:35周岁以下2013年7月以前入职辅导员;C类:2013年7月以后入职辅导员。

三、培训要求

1.2014年辅导员培训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个板块。其中必修课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和各学院自行安排,每位辅导员必须根据要求参加。选修课设专题培训、学工研修、素质拓展等模块,专题培训由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设的专题培训课程展开,学工研修采取辅导员工作沙龙和研讨会交流形式,素质拓展采取学校组织辅导员外出学习调研的形式。

2.需要自主开设选修课的学院须制定培训方案,在培训结束将培训记录和总结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经审核通过后可计为选修学分。各学院也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联合开展培训。

3.辅导员培训将纳入辅导员工作考核,并与工作补贴相挂钩。辅导员因故不能参加必修课者,必须在培训开始前向学生工作处请假,原则上不安排补课。辅导员全年学分不满8学分者,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全年修满16分者年度工作考核可参评优秀(A类修满10个学分),全年不足16学分者酌情扣发工作补贴。

附件:

1.辅导员培训分类名单

2.2014年辅导员业务培训课程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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