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由于2014年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办税制度改革,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由代扣代缴单位统一报送,纳税人不再自行办理。各位教职工无须自行前往雁塔区地方税务局申报,请下载附件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表模板),附件2(个人基础信息模板),按实际情况填好后,于3月 25日前发送至以下邮箱,由计划财务处汇总整理后代为办理。

注:年所得额 = 应发工资 + 奖酬

应纳税所得额 = 应发工资 - 公积金 - 独子费 - 政府津贴 -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 补发

应纳税额 = 应扣(缴)税额 = 工资税金 + 奖酬税金

表格请发送至:wwwang@xidian.edu.cn

联系电话:81891002/8189161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4年3月20日

附件【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表模板[1].xls

附件【个人基础信息模板[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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