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地球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重大项目要把握科学前沿,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进一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一、重大项目定位
1.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我国具有优势,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2.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对开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
3.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基础性研究,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
4.基金面上、重点项目多年资助基础上凝练出来的、需加大资助力度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大科学问题。
重大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二、立项建议书内容
1.建议重大项目的立项依据,特别是需要重大项目资助的必要性(经过重大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2.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围绕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建议研究方案(科学目标明确集中,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具有基础性和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国际上所处的位置和队伍状况(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具有一定规模,有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4.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和国家其他计划的关系。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统一为PDF格式。
三、截止时间:请于3月6日前将建议书提交科研院。
联系人: 刘艳妮 联系电话:029-88202837
附件: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