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相关教师:

按照人事处《关于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分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学院将开展专业技术职务分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业技术职务分级工作按照“尊重累积贡献、重视工作资历”的原则进行。申请二、三级教授的教师由学校组织评审;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教师序列)专业技术分级工作由学院组织评审。

二、学院现有教师系列副高人员76人,中级30人。按照学校文件精神,我院副高一、二、三级(即专技五、六、七级)参考人数为16人、30人、30人;中级一、二、三级(即专技八、九、十级)参考人数为9人、12人、9人。(各级人数根据人事处比例可能会有微调)。

三、申请人员申报条件请参照附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各职级基本任职条件》。年度考核合格在岗人员如不申请晋级,则保留现职务等级不变,不需要填写申请表。

四、按照学校文件精神,此次分级工作在符合学校条件基础上将首先考虑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教师;空余岗位由2016年以后退休教师按任现职年限排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临近退休时间的教师。

五、时间安排:

12月13日至12月18日: 申请二、三级教授的教师填写附件中《二三级教授申请表》;副高及以下填写附件中《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请各位老师将申请表于12月18日5点前交学院办公室(西大楼III区415室)。

12月19日——12月20日:学院向学校推荐二、三级教授申报人员。

12月23日——12月24日:学院审核材料并将材料进行公示

12月25日——1月3日:学院组织相应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五、其他说明:

1、此次分级后任职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任期内退休人员聘至退休当月;任期内岗位发生变化,聘期自动终止;任期内晋升职称人员,其职务级别按所获职称最低级别对待,聘期与此次聘期同步。

2、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视同校聘关键学术岗位,与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者同等对待。

3、2011年1月1日至今在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的人员,可参加本次职务分级工作,其申请晋升工作由从事学科所属现单位具体负责,分级后退休工资按实际情况重新确定,执行起始时间与在岗人员相同。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退休当月。

4、各类在岗人员统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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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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