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10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党组要求,教育系统要将贯彻执行《通知》精神作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行动,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星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务必要注意节俭。要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要求,强化审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严肃责任追究。

请校内各单位遵照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上一篇:关于评选2013年“星网锐捷奖(助)学金”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行办公室综合服务与协调交流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