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积极推进、稳步实施教学科研机构岗位分类聘用工作,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聘用涉及的对象为:教学科研机构(下称学院)中,除已聘用到管理岗位外的其他在编在岗人员。

二、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岗位分类管理工作小组(下称工作组),负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岗位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协调岗位分类管理工作。

2. 各学院成立岗位分类聘用与管理工作委员会(下称院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岗位分类聘用工作。负责提出学院设岗方案、上岗条件、岗位职责、接受上岗申请、评议上岗人选、确定拟聘对象、受理公示期间的举报申诉事宜。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 学校核定各学院岗位编制,出台岗位分类聘用实施办法2013年9月1日-10月16日。

学校在反复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机构编制核定方案》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机构岗位分类聘用实施办法》,经学校审批通过后,行文发布。

2. 各学院确定岗位设置和聘用方案2013年10月17日-31日。

(1)各院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坚持群众路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对照办学目标,根据学校教学科研机构岗位分类聘用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本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方案,填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机构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1),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学校审定。

(2)院委会根据“学校教师岗位分类聘用申报条件指导意见”,参照教师已有的业绩和学术水平,提出本单位教学科研系列各级各类岗位聘用的上岗条件,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公示后,报学校审定。

(3)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量和岗位职责指导意见,结合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院委会明确各岗位在聘期内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岗位职责中应明确聘期内需承担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从事学生管理教育工作、院系相关管理工作等有关任务。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公示后,报学校审定。

3. 学校审定各学院岗位分类聘用方案2013年11月2日-11月6日。

4. 各学院组织岗位聘用2013年11月9日-11月16日。

(1)各学院公布岗位设置及聘用方案,包括岗位类型、上岗条件和聘期岗位职责等。

(2)明确聘用程序和日程安排。

(3)学院推荐直聘领军岗位人选,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直聘岗位人员信息备案表》(附件2)。

(4)个人申报。教师根据本人业绩情况及上岗条件要求,自主选择申报类型,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系列岗位申请表》(附件3),提出岗位聘用的申请级别,及在聘期内对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院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目标和完成任务的承诺,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5)学院审核申请者的相关材料。

(6)院委会评议或组织竞聘答辩,确定拟聘人选。

(7)学院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申请表,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院委会受理申诉和举报。申诉人和举报人必须在公示期内,向院委会递交详细的书面署名材料。

(8)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聘用结果备案表(附件5)及公示情况等报学校备案。

(9)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目标责任书(附件6)。

(10)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

四、合同的签订

聘用上岗人员均须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未签订者,按未聘人员管理。

五、相关规定

1. 本次岗位分类聘用,岗位数量应以当前实际在岗人数为基础。

2. 首次岗位聘用,正高选聘一至四级,副高选聘四至七级,中级选聘五级(含)以下,初级选聘七级(含)以下。

3. 具体聘用工作日程在学校规定范围内由学院自行安排。

4. 申报条件中业绩起止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5. 岗位聘用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6. 2016年11月1日前退休人员可不申请聘岗,根据工作情况,按就近就高原则确定岗位。

7. 经学校批准在外挂职、公派留学、脱产学习等应参加岗位聘用,岗位职责视具体情况由各学院酌定。

8.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军事教研室、高等教育研究所等人员聘用上岗条件及岗位职责分别参照计算机学院、人文学院执行,其岗位聘用工作由学校岗位管理工作小组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

9.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的聘用由学校统一组织。

10. 之前的校聘关键学术岗位不再执行。

六、聘用工作的后续事宜

1. 未聘人员提出自谋职业、调离、辞职等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的,或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协议等与未聘人员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有关规定或协议办理。

2. 此次聘用工作结束后,未聘人员应积极参加校内其他岗位竞聘或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学校给予6个月择业期,择业期满后仍无岗位的,交学校人才交流中心,按相关规定管理。

3. 个人对聘用工作有争议的,可书面向院委会提出申诉,院委会应及时处理和答复。对处理和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岗位分类管理工作小组申请调解,工作组会同相关单位及时予以处理和答复。不服从调解者可依法申请仲裁和诉讼。

七、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在岗位设置与聘用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科结构、现有基础和发展趋势,引导和鼓励部分优秀人才从传统优势学科转向新兴交叉学科和有潜力的学科,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高级岗位上的数量。

2. 岗位分类聘用工作是学校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加快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稳妥推进,着眼于学校长远发展,立足实际,以人为本,尊重教职工选择,加强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通知所涉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xidian.edu.cn)或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下载。

2013年10月21日

附:

学院(部)提交备案材料一览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一览

1. 院部岗位分类聘用与管理工作委员会组成

2. 院部岗位分类聘用方案

3. 院部岗位设置审核表

4. 院部各类各级岗位上岗条件

5. 院部各类各级岗位职责

6. 院部聘用人员公示情况

7. 院部岗位分类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

8. 院部岗位分类聘用结果备案表

二、提交材料要求

1. 所有材料应以院部函件形式提交备案;

2. 公示情况应包含时间、地点、方式、公示结果等内容;

3. 所有材料电子版本请发送至jsk@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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