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初审,拟推荐以下同学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同学或有其他异议,可向学院办公室(图书馆425)马老师(029-81891617)反映,电子邮箱spoe.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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